第69章 初婚(2 / 2)

大姐没有进门,推着自行车直往门房方向走去。

我老老实实地跟在大姐身边,听她要对我发什么指示。

大姐小声地问我:你们同居了?

我点了一下头。大姐说,既然这样了,我没有什么话要说了。我到城南办了点事,顺道来看看……你的农转非的事情有些眉目了。

具体细节,大姐没有对我细说。临走,大姐反复嘱咐:千万不要告诉任何人,包括山重。

我点头答应。

我返回到电工房里,山重已经穿好衣裙梳好妆。

作为一个正常人,一生应该有两次隆重的穿戴:一次是结婚,穿着盛装走进婚礼;一次是死亡,穿着整洁走向天堂。1990年“五一”这一天,30岁的我第一次穿上了一套毕挺的西装,第一次在西装上别上了一朵大红花,燕尾形花条上面写有两字:新郎。

同事亲友们都说,结婚使我的外貌得到极大的改观和提升。即使我脱下了新郎装,也比以前变得英俊潇洒。也许正应了一句俗语:人逢喜事精神爽。精神风貌有了改变,人的外貌也会起相应的变化。每每对着穿衣镜瞅瞅,我感觉自己的确出脱了一个棱角分明的男子汉。

单位职工宿舍一间20多平米的房子,是我的第一个小家。一套简易的木质组合家俱是从岳家拖过来的。在农村买木料,请木匠做家具,既经济又实惠。双方的父母在农村,家境都不是很好,结婚能省则省。我们从农村来到城里建立一个小家,不存在谁娶媳妇,谁招女婿,两家各拿出一部分钱来,共同组建一个新家。房子是单位的,不存在装璜不装璜,到市场买上几桶涂料把墙壁刷得雪白雪亮,一个新房就弄好了。

我在城南窗纱厂从事电工工作,开始月薪60元,后来涨了10元工资。单身汉开销大,收入刚够养活自己,毫无个人积蓄。第一次结婚,父母给我筹集了一千元钱,我送给岳家五百元作为打家具和结婚的其它用途,余下五百元我和山重各买了一套结婚的衣服,在城南一家小餐馆请了四桌客。收的人情钱付了酒席账略有赢余,两个农民工在城里就这样简简单单地结了婚。

第一次当新郎,我感觉像孩提时代与小伙伴们一起过家家。在婚宴上,我和新娘山重给亲友同事师长一一敬酒,我像一个木偶,被大姐带着机械地向客人说话,陪笑,喝酒。

我结婚前,大姐家新买了一个21英寸的大彩电。他们结婚买的那台黑白电视机,大姐把它送给了我。

这是我的新家唯一的高档电器。

( 八一八我的桃花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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