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亮剑(1 / 2)

1987年春节对我

大年初二清早,我与家人打了一声招呼,说到一个朋友家去玩玩,快步赶往镇汽车站乘车,前往荆州汽车客运站转车去沔阳会见庄文芳。《乡+村+小+说+网 手#机*阅#读 》

下午4时,我赶到了庄文芳家。此行目的明确,验证周之琴在信中所言是否是事实,虽然单枪匹马,大有兴师问罪之势。

这是我第二次到庄文芳家,她与上次一样,人不在家。

但是今非昔比,上次庄文芳不在家,是在外帮父亲放鸭子未归;此番她不在家,是她上了军校,亲戚众星捧月,相继请她吃饭未归。我的六妹考上省城的重点大学头一年春节回家,也是这样被各家亲戚请去吃饭。

近乡情更怯,我轻车熟路再次来到庄文芳家,感觉比以前矮了一截,似乎撑不起腰来,与两年前第一次去她家的心境大不相同。第一次我心有所属,会见庄文芳,实际上是潜意识中的一种吃着碗里看着锅里的本能在作怪。那时候我春风得意,寻芳猎艳,好不惬意。第二次重游故地,我仿佛沦落成了一个情感乞丐、囚徒,一切听凭心目中的女王发落。两种心境,使我有一种恍若隔世之感。男女之情,最使人沧桑。

想到庄文芳至少向我写信表示过爱意,我强打精神振作了起来,坐在她家里,静等家人把她喊回家。

我想像我们第三次见面,庄文芳会是什么表情。她是身着军装的军人,军人见了上级要行军礼。如果见了我这位恋人,也给我行个标准的军礼,一定很幽默风趣。因为这是庄文芳身为军人之后,我们之间的首次见面,人民子弟兵向人民行个军礼,也是应该的。我是文学青年,喜欢作这样浪漫的遐想。

庄家大门两旁贴的一副春联的字迹,我一眼看出是庄文芳的手书。我这字迹好熟悉又感到好陌生。我忽地感到自己的灵魂出了窍,有一个声音在冥冥中问我:你是谁呀?从哪里来呀?你要干什么呀?你要到何处去呀?

这时候,一个头戴红星军帽,身着红领章红肩章军衣,脚穿黑色皮鞋的英姿飒爽的女军人在我眼前越来越清晰。

庄文芳回家了。

我起了身,以为庄文芳会向我行军礼,但她还是同第一次见到我一样,冲我一笑,说了一声:贤!

我望着庄文芳禁不住抿嘴直笑。她的肤色比第一次见到她时白净多了,脸色也显得丰润水灵。尤其是一位27岁的大姑娘穿上军装之后,有一种格外与众不同的妩媚俏丽。

我的笑意中多少有点儿如一位长者面对自己的晚辈成长起来了一样的一种居高临下的欣赏。

想当初,庄文芳高考落榜回乡务农,成了一个放鸭的姑娘,我不经意中与她见了一面,她对我产生了好感和依恋,给我写下了那么多令人荡气回肠的情书,如今上了军校,简直像变了一个人。真是士别三日,便刮目相看啊!

大年初二,晚餐很丰盛,但我心事重重,食之无味。

吃过晚饭,庄文芳把我领到一间空房子里坐谈,我感到跟她谈话没有以前那样轻松自如了。我与她除了存在征婚者与应征者之间的关系之外,还有什么其它的东西呢?那些“忘不了忘不了忘不了”的情书又能说明什么呢?是友谊、还是爱情?我心中无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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