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陆——东华王国——曙光森林——锦绣城——永鑫历398年8月15日
锦绣城坐落于美丽的曙光森林中心,距离都城汴安城足有两三千里远。
天角晨辉今年已经十四岁了。他和他十六岁的大哥晨光一样皮肤白皙,也拥有同样的赭石色闪亮眼眸。他一头漆黑如夜的直发垂在肩头,不时四处张望。
酒馆里的游吟歌手似乎不知倦怠,刚奏完一曲《我的明光姑娘》,又接起《让我们随风共舞》。歌手水平高超,可以和晨辉的大哥一较高下。但,越是如此,就越叫晨辉厌烦。
一年前,他也是像今天这样趁天角堡中人们都在忙,偷偷溜了出来。正是那天,他看上了一个裁缝的女儿。那种初恋的感觉是那么美妙,令他陶醉其中,无法自拔——尽管他一直没有表白,连靠近她、说句话都不敢去。晨辉时常想起她的甜蜜笑容,像品一杯亚萨津产的黄金葡萄酒一样细细地回味。
可几天前晨辉听说那个裁缝的女儿被一个南方来的游吟歌手给睡了。晨辉不会像别的官家子弟一样在市井小民中间耍威风,但还是央求父亲把那个歌手驱逐出了锦绣城。自此,晨辉见到音乐家就厌烦——当然,这不包括大哥晨光。
晨辉明白,就算歌手没有睡了裁缝的女儿,他也不可能和她在一起。今天他穿着粗糙的硬布衣在“镶金蔷薇”酒馆喝闷酒,像个普通市民一样。可谁都知道他是锦绣城公爵天角翔乾的次子。市井小民们要么躲着他,要么过来说几句奉承话就走。他觉得这样更尴尬了。
正在沉思间,晨辉忽然注意到一个奇怪的男子悄无声息地进入酒馆。那男子衣衫褴褛,披着一件脏兮兮的黑色连帽斗篷。他的脸既不丑陋,也不俊俏,在普通不过。晨辉根本没有在意,谁知男子径直走向了晨辉,在他面前坐下。
“孩子,你怎么还在这里?”那人如是说,“你该离开了,离开这里,去你该去的地方。”
一番话令晨辉摸不着头脑? 他根本不认识这个人啊!“我该去的地方?你是说,我该回家了?”对付这种没话找话还语出莫名的陌生人? 晨辉最有一套了,“我该回天角堡了,再见,伙计!”他撇下陌生人,跌跌撞撞地站起来? 准备离开酒馆。
那男子掏出一枚亮琤琤的指环? 立即吸引住了晨辉的目光。那是一枚通体发绿、镶有一颗赭石色大猫眼石的厚边指环。“孩子,它是你的。”男子微笑道。
晨辉情不自禁地接过戒指? 仔细端详。指环上,有一行西洋哈摩恩文字:el dorado。这是什么意思?晨辉心想。
正当晨辉要开口之际? 男子就那样机械地对着他笑。“孩子,它一直都属于你。”晨辉第二次想说话,又被对方噎了回去。“好好保管。”晨辉第三次要张嘴? 再次被打断。“el dorado从来不存在? 以后也不会有。但你的一生都将走在寻找el dorado的路上。当心投身暗影与幽冥的兄长? 当心虚伪的诸神? 当心走向一统的地狱。你将出于良知、信仰、爱去背叛别人三次;你将因自己的无知、狂热和对自由的渴望经历三次死亡;你会永远高举正义、希望、牺牲这三面旗帜;命中注定你要见证凡人之黄昏、群魔之黄昏、诸神之黄昏。”
“疯子吧?”旁边一个年轻男孩说。随即,酒馆里不论男女老少? 都一齐把目光投向这里。
晨辉不知自己是如何听完的。当他一头雾水地呆立在原地时? 那男子早已无影无踪。“真是奇怪。”但得到这么漂亮的一只戒指? 还是很令他高兴的。时候不早了? 再不回去? 亚科爵士就该发现了。金翼亚科是锦绣城的总教头,并且负责天角家的新一代男性的武艺教育。亚科爵士总说晨辉是个射箭的好苗子? 百年一遇那种。晨辉自己倒没觉得什么。
于是回到城堡后换好衣服,他就坐到了城堡校场边缘的系留柱上,两只悬空的腿无精打采地前后晃荡? 就这样持续了一整个上午。
晨辉两眼盯着校场中央的两个小男孩——一个七岁,一个八岁? 像两只鹅一样一个轮一个地挥舞木剑——这要打到猴年马月嘛!本来今天是中秋节,曙光森林地区的各诸侯都要在今天赶到,参加晚宴,但晨辉等到现在还没有等到像样的对手,因为有一半诸侯还没赶到,亏晨辉特地换上了自己的新皮甲呢!
关键是晨光也不在,他今早好像就出去了,不然兄弟俩好歹还可以切磋切磋。九岁的弟弟晨耀正泡在藏书厅中,即使他来,也根本不是晨辉的对手。
这时有人来打招呼了。如果没记错的话,这个人应该叫霁蕴世籓,是霁蕴塔骑士霁蕴居正的次子。两年前,晨辉的大姐天角夕颜与前来参见平叛庆功宴的世籓相爱了。由于世籓出身低微,就被当时只有十四岁的晨光揍了一顿。记得当时大哥是这么说的:“你再敢诱惑我姐姐,就让你满地找牙!”晨辉知道当时晨光是按照父亲的意思才打人的,所以也不好说什么,只能略微地表达同情。现在呢,由于世籓的父亲和长兄都意外亡故,十九岁的世籓成了霁蕴塔的主人
“你好啊,二少爷。还记得我么?”霁蕴世籓顶着盛夏烈阳般的帅气面容笑眯眯地走过来。
晨辉知道不能失了礼节,于是也强撑着笑作答。“我当然知道啊,你就是新晋的霁蕴塔骑士啊。最近过得怎么样?”
“还好吧,只是我挺想念我的父兄。愿天堂没有该死的剑齿虎!对了,你姐姐呢?我好歹得跟她打个招呼啊,不然说不过去呢。”
一提这个,晨辉就感到一脸尴尬——他自己都不知道姐姐天天都跑去哪里、干些什么,更别说告诉面前这个人了。等世籓走后,晨辉又陷入了无聊的境地中。
正当晨辉百无聊赖之际,十七岁的大姐夕颜跑了过来。夕颜有火烧云般的赤红长卷发,尖俏的下巴,赤红的瞳孔,棱角分明的脸庞和高鼻子,而毫无疑问这些都遗传自父亲——威风凛凛的锦绣城公爵天角翔乾。“看你在这儿挺闷的,晨辉,跟我来。”
晨辉跳下系留柱,打量着面前的姐姐。哦,天呐,她居然打扮得跟个男孩子似的:头发随意披散;穿一身棕色厚毛布便衣;在上衣的腰部系了一根黑色粗皮带;脚上是棕色高筒皮靴。晨辉一时难以反应过来,“我差点以为我多了个哥哥呢。”
夕颜笑得合不拢嘴,“你可以这样认为。”
“去哪儿?”晨辉耸耸肩。
“别问,到了你就知道了。”夕颜又在故作神秘,而且看样子兴奋得不得了。很多别人看来再平常不过的事她都会感到兴奋。她都十七岁了,是个成年女子了,却一点也没有大家闺秀应有的样子,倒是十一岁的妹妹夕瑞,可是个讨人喜爱的小淑女。
结果,晨辉被姐姐带到了城堡外的锦绣广场。人们里三层外三层地将这里围了个水泄不通。他看到广场中央的那两匹马,不,不是马,它们长着角!晨辉只听到自己的声音停在喉咙里,眼睛也瞪得老大。“天啊,那是——”
“独角兽!”姐姐兴奋地接过话。
姐弟俩互相看着对方衣服上的独角兽纹章,又看看广场中央的活物,不禁相视而笑。
“可以前从没有人见过独角兽啊。”晨辉带着惊诧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