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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丑八怪 (上)(1 / 2)

稻花乡的招牌菜有两道,水晶肴肉和黄焖鹿筋,堪称下酒珍品,可比起说书先生的这张嘴,却是远远不如。他的一番评说,令客人们豪情万丈,即便是不胜酒力之人,也变得量如江海,要酒一壶又一壶。

酒客们意犹未尽,放歌纵酒,大部分人都在嚷嚷,要在九月初九之前赶去南檐州,一睹神仙风采。还有很多人则在讨论这场约战的最终胜负,纵然对付经年神往之至,绝大多数却都不觉得他能撼动真武剑宗这个庞然大物,毕竟那里有九位举世无敌的大剑仙。

但有人依然站在付经年那边,与不看好付经年的人激烈争论,相持不下,最终有人问说书先生道:“小老儿,你来说说,一边是绝世刀客,一边是九位大剑仙,一刀轮战九剑,付经年究竟能敌否?”

“能不能敌,老夫又怎知啊。”说书老人喝了口酒,摇头笑道。

一酒客起身道:“刀剑刀剑,刀在前,剑在后,在我看来刀本来就该比剑强,我认为付经年届时一定会力压九剑,为我辈刀修正名!”

他脸色通红,已然醉的站都站不稳,却紧紧握着桌上的一把带鞘长刀,俨然是用刀的修者。

作为刀修,这些年他无论走到哪,皆被剑修瞧不起,实力也被同等境界的剑修碾压,他心中自卑阴郁,一直有弃刀习剑的想法,却又始终下不了决心。今日听闻付经年的事迹后,心中阴霾一扫而空,弃刀习剑的念头粉碎无踪,今后将再无犹疑。

闻听此言,许多酒客纷纷朝此人投来敌视目光。剑修终究是大多数,哪能听得刀比剑强这种话,甚至就连寻常百姓,都觉得剑比刀厉害,原因无它,再贫穷的百姓家里,家里有有几把菜刀,至于剑这种稀缺玩意,那自要厉害多了。

说书先生作为控场之人,见场面紧张,于是道:“这刀剑之争嘛,自古就有,不过两者根本就是不同路数,剑行轻灵,刀走勇猛,各有优势和劣势,故而兵器本身并无高下之分,刀剑孰强孰弱,还得看是谁用。”

“小老儿,你倒是说说,这刀与剑,各自优劣是什么?”有人起身问道。

“行,那老夫便与你们说道说道。”老人笑道:“先说这剑吧,剑有双刃,相比只有一刃的刀,更难铸造,代价更高,也正因多了一刃,运剑时可有更多变化和可能,不像使刀那般,一刀挥出后,需要反刃后才可续招。这是剑的优点,至于缺点,便是剑招虽然精妙多变,却也更难习练,更需要天赋和苦工。”

刚才那名刀修,不满道:“小老儿,你意思是说剑修皆资质聪颖,而我等练刀者皆是平庸之辈了?”

“非也非也,我只是说对寻常人而言,刀招相对简单,的确更易上手罢了,这是优点。”老人饮了口酒,笑道:“而刀招上手易,入精难,毕竟刀法太过简单,直来直去,大开大阖,同等实力之间,只要一击不中便会落入下风,不像剑那般,可以灵活转圜。当然,像付经年那般返璞归真,对谁都是一刀的神仙人物,另当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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