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臣打量着外面,不耐烦的道:“这业主什么情况?Z嗯么还没有到呢?”
女生姬燕道:“不要着急嘛,这业主一定是有钱人,有钱人都会比较忙。
要知道这里可是二环,咱们俩工作一辈子,恐怕连房子的首付都付不起!”
“老婆,你放心,我一定努力工作在这里给你买一套房!”
李臣顺势坐在姬燕旁边。
一把将其搂住。
“虽然咱们混的不怎样,初中毕业就出来打工了,但好歹我现在已经是一家酒店的厨师、而你也是前台,都有稳定工作。
我们都来到了京都这个大城市,不用再回去千荣市那个小城小市。
再看咱们的初中同学王之初,当时他家里多有钱,而他那时候在学校是多么嚣张,就跟螃蟹似得,到哪都是横着走。
而且当时还跟我抢你,为了得到你,还跟我打架。
可现在呢,还不是完蛋了?”
“王之初完蛋了?”
姬燕疑惑道。
“我也是前段时间听说的,自从他家里破产后,他就欠了一屁股债,听说现在还在送外卖,每天累得跟狗似得!”
李臣添油加醋的嘲讽。
“嘿嘿嘿。”
姬燕笑了。
生活就是这样,有对比,才有乐趣。
而尤其是同学,最喜欢对比!
学习好的嘲笑学习差的没有上过大学,大学门在哪边开都不知道。
学习差的嘲讽学习好的大学毕业找不到工作,而自己早早步入社会,现在已经拥有了公司。
就在这时。
一道熟悉的身影出现在两人视线里。
是个帅哥。
可他脚踩人字拖,身穿大体恤。
头发乱乱糟糟的。
嘴巴里还叼着一根牙签。
怎么看怎么别扭。
明明是一个大帅哥,可非要打扮的潦草。
“咦?王之初!”
“李臣?姬燕?”
六目相对。
认出了彼此。
隔着饭店的落地窗户,惊讶的相望着。
来人正是王之初!
这副打扮,是他专门回了趟家,按照《功夫》中包租公和包租婆的亲手搞的。
这是情怀!
不这么穿,别人怎么一眼就认出自己是包租公呢?
正是因为去了趟家,才耽误了些时间。
饭店内。
李臣和姬燕对视一眼。
齐齐冲出饭店。
走到王之初面前。
“老同学,好久不见呀。”
王之初笑着打招呼。
还准备继续问一下是不是他们要租房子。
结果……
“哎呦呦,这不是富二代王之初嘛?”
李臣阴阳怪气的道:“听说你不是在千荣市送外卖嘛,怎么跑来京都捡破烂了?
你这也不标准啊,手里怎么没有一个破碗?
要不,我借给你一个,都是老同学,就不需要还了!”
说完。
回到饭店,取出来一个自己刚刚吃剩下饭菜的白碗。
随手丢在王之初面前。
就跟喂狗似得。
明摆着是侮辱王之初。
“老公,你真坏,不过,我好喜欢!”
姬燕抱住李臣,笑的合不拢嘴。
捡破烂?
王之初扫了眼自己的装扮。
靠!
虽然这一身确实有点儿像捡破烂的,但你特么的是不是瞎,难道没有看过星爷的《功夫》嘛?
亏老子还专门捯饬了一番!
真没品味!
等等!
王之初突然反应过来。
姬燕的声音跟电话里租客的声音一模一样。
看来就是他们要租房子。
这不巧了嘛这不是!
侮辱我,还想租我的房子,看老子整不死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