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文文还在说话的时候,就看到杨不凡拿着酒瓶子拧了起来,然后随着咔的一声,她的下巴都快掉了下来。
同一时间,潘霄的筷子掉到了地上。
这货……这货把这酒给开了?
开玩笑呢吧喂!
吃个小龙虾,开了瓶几万块的酒?
没管两个人的呆滞表情,杨不凡的眉头皱了起来,觉得开了好酒竟然没有酒具,实在有些无奈。
不过随着路易十三那浓郁的酒香味道逸散出来,杨不凡的酒虫就被勾了出来。
随便吧!
既然所谓的路易十三不需要用手掌的热量去温酒,酒液的气息就能自然散发出来,那就随便了嘛。
普通玻璃杯难道就不能喝路易十三了?
想到这里,杨不凡直接拿过三个玻璃杯,然后把酒往里面倒。
潘霄一脸无语,心说自己这师父疯了,彻底疯了。
说实话,这酒他都没喝过,虽然他平时以喝红酒为主,但没喝过这酒的主要原因还是因为贵。
夏文文则用手指着杨不凡,颤颤巍巍地喊道:“败家子!败家子!”
杨不凡一愣,直接开始反驳。
败家子?
我怎么就败家子了!
这酒酿造出来,不就是为了喝的吗?
酒是为了喝的,不是为了炫耀的!
房子是为了住的,不是为了炒的!
车是为了开的,不是为了卖饮料的!
衣服是用来穿的,不是为了撕的!
这些不都是客观规律嘛?干嘛这么惊讶!
不能因为路易十三很贵,就忘记了它只有喝了才是酒的事实啊。
那些买了洋酒马上束之高阁,弄一个酒柜把酒当装饰品的人,根本没有物尽其用,那才是真正的败家子吧?
听到杨不凡这一番超级无敌的言论后,连潘霄都竖起了大拇指,夏文文则第三次笑了出来。
这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简直太特么正直了啊。
不过也太暴发户了一点。
“徒弟,文哥,咱们能够在茫茫人海中相遇,就是缘分啊,开一瓶好酒怎么了?怎么了?”
杨不凡把酒倒完,笑着又装了个比。
潘霄有些哭笑不得,夏文文则顿时变得豪气万丈,不住地点头。
“小凡!你是个爷们,真爷们!”
“额,文哥,我是不是爷们,这个事情早有定论了。来来来,大家喝一杯!”
“喝完这杯……”
“还有三杯!哈哈哈!”
“干了干了!”
“这是啥酒啊,这也太香了!”
“哈哈,你莫要学小武说话。”
“对了对了,给小武留半杯吧。”
“哎呀呀,酒有点不够了嘛,给他留四分之一杯好了。”
“要不留八分之一杯?”
“嘿嘿嘿。”
……
宿舍里原本尴尬的气氛,因为一瓶酒彻底改变了。
有钱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