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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节 那日暮的惊喜(2 / 2)

这婆娘现在快疯了,惹不起,云烨继续刚才的工作,柿子饼一出炉,就被辛月霸占了,自己拿三个,才给那日暮一个,分得清楚。

摇摇头,把俩婆娘拽回屋子说:‘咱们这样子被全家看笑话,这样吧,咱们三去小楼里住,谁也不带,就我们三个,丫鬟都不要,自己过几天宽松日子。“这个提议获得了两人的一致同意,不过不去小楼,而是去长安,去兴化坊的院子里住,丫鬟必须要,家丁也要,不然会被笑话,有敢嚼舌头的立刻板子伺候。

看着诰命夫人大发神威的指手画脚,云烨对那日暮说:”就你的气势,还不行啊。“有样学样,那日暮觉得自己有必要加强学习,就跟在辛月的身后一板一眼的学,从发式到穿衣,再到走路,说话的语气,无一不学,就连辛月骂丫鬟的茶壶样子也学了个十足。

北风紧了,草原上该飘雪了,那日暮回不去,云烨也没有让她回草原的准备,大冬天在草原,就是受罪,现在草原上有云家的外族管事在操持,那日暮回不去也不要紧,等到春暖花开了再回去,草原上的花朵呆在温室里会枯萎的。

那日暮这几天总是提到那些羊羔能不能平平安安的过冬,云烨知道,她想草原了。”如果想草原了,就唱唱歌,你不是一直都想唱歌么?唱就是了。“”不行的,哥哥,这里是长安,不是草原,我胡乱唱歌会被别人笑话你。“那日暮蹲下来,把云烨的鞋子脱掉,给他换上一双烤的暖暖活活的拖鞋,仰着脸对云烨说。”没关系,今晚我带你去个好地方,你在那里可以好好唱歌,我陪你一起唱,夫人也去,就我们三个,如果你喜欢,我们就唱一夜,那日暮的歌,我永远也听不厌。”

大唐女子就听不得情话,不管是都市里锦心绣口的才女,还是草原上天真烂漫的少女,听到云烨枯燥无味的情话,都会眼睛里含泪,全身发烫,腿发软。

辛月的肚子越发的大了,行动起来很吃力,看她的样子就像吞下去了一个篮球,整天抱着肚子哼哼。

有好几回,云烨掀开她的衣服,看她被撑得发亮的肚皮,就为她担心,上面细细的青色血管都清晰可见,总担心她的肚子被撑爆。

怀孕的女人干什么都显得笨拙,伺候辛月穿衣,套鞋子,云烨从不假手他人,就连晚间频繁的起夜,云烨都亲自服侍。

她很容易抽筋,每天按摩小腿和脚,云烨规定死了时辰,从不间断,至于小家以外的事情,他充耳不闻,就连程处默,牛见虎,都见不了他几次。于是长安就开始笑话云烨沉浸在温柔乡不可自拔。

这是小事情,今晚给那日暮的惊喜才是云烨关心的大事,至于薛延陀惹怒西突厥,被人家把使者的人头穿在铁矛上警示四方这种小事情就不在云烨的关心范围。

吐谷浑的大长老一头碰死在大唐延年殿的门柱上就更和云烨扯不上关系,自己要死,谁也拦不住。

林掌柜果然不负众望,据传回来的消息,高丽国主极度喜欢琉璃器,尤其是一件琉璃球,被他誉为人间少有,世上难寻,不顾大臣的反对,执意用永安三州的存粮交换了三十件精美的琉璃器,现在这些粮食已经被运回辽东,本慷慨的杜大将军全部买下,昨日兵部就把铜钱换成了金子存入云家的户头,连折扣都没打。

辛月站在床上精心的为那日暮梳妆打扮,特意把她的头发打散结成辫子,穿上云家特制的皮袄,一个美丽的突厥少女就出现在两人面前。

夜幕刚刚降临,那日暮就催促云烨赶紧准备,她等不及要去看看自己唱歌的地方是一个怎样美丽的地方。云烨已经夸了一天了。

没有去城外,也没有去皇家园林,就在兴化坊的剧院里,只要是房子里,那日暮就不喜欢,虽然不高兴,她依然装作欢喜的样子,只是眼睛里的失望之色谁都能看得出来。

马车停在天桥上,几个云家的剧院管事施了一礼就去准备了,今晚的灯光,安全还需要他们掌控。

舞台上长满了绿色的小草,足足有两寸高,七八只白的像白云一样的小羊羔在啃草,还有一顶毡房就扎在在舞台中间,旁边的木桩子上还拴着一只大狗,旺财把头伸进毡房里好奇地打量,这位群众演员是自己跑来的。

牧民是离不了羊群的,看到羊羔,那日暮就飞快的跑了过去,抱着小羊泪流满面。

“夫君,你是怎么把草种在那个石头台子上的?”辛月用肩膀拱拱云烨问道。

“简单,麻包里装一层薄薄的土,再把草籽撒进去,草自己就从麻包的窟窿里钻出来了。”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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