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罗克曼等人住在城北的破落杂院里——纽因港内的旅馆还没有重建起来,这已经是比较不错的租住地点了。在这里,杜尘精心编制了一份有关自己的来历,并且顺嘴说出了一些自己知道的,能够说出口的布罗克曼自身的经历,听得眼前的这位神赐伯爵连连点头,唏嘘不已。
而布罗克曼也诉说了他的经历,在鱼人袭击港口之前,他一个人在海滩醒来,什么都忘记了,孤身来到钮因港后被几个佣兵朋友认了出来,这才知道自己叫做布罗克曼。
那几个佣兵正在执行到纽因港交货的任务,很不幸的赶上了鱼人洗劫城市,他们的接头人不知所踪,港内又混乱不堪,他们只好按照约定在纽因港停留半个月,如果半个月内没有人接货,那这单任务就算注销了,而布罗克曼便跟他们住在一起,等曰子到了,由这些佣兵会护送他回家的。
听到这里,杜尘问道:“布罗克曼,我最好的朋友,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可以……”
“不,我还是想跟这些朋友在一起,就不麻烦切尔斯先生您了!”布罗克曼还不等杜尘说完,便拒绝了他的‘好意’。
“这样也好,你有这几位朋友照顾,我也放心了!”杜尘起身掸了下袍子,这在贵族间就是要告辞的意思了。
起身送走了杜尘,关上门,布罗克曼的面色立刻阴沉下来,那一双眼睛阴狠地扫过屋子里的几个佣兵,冷笑道:“幸运!居然遇到了‘我’很亲密的老朋友,让‘我’知道了‘我’过去的很多事情……”
“的确是意外的大收获啊!”一位光头的佣兵摩梭着手中的巨斧,“这个切尔斯好像很富有嘛,我们要不要……”
“我,神赐伯爵,布罗克曼怎么会做出劫杀朋友的事情呢?哼!”布罗克曼耸肩冷笑,“我们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图拉姆之星……走,立刻去我们真正的住处!”
……
杜尘离开破落杂院后,一手抱着儿子,另一首蹭着鼻尖,“看来布罗克曼是真的失忆了,他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笨蛋爸爸!”怀里的亚历克斯忽然撇嘴不屑地扬起头。“刚才的布罗克曼不是布罗克曼!”
“亚历克斯,你在说什么?布罗克曼怎么会不是布罗克曼呢?对于布罗克曼我实在太熟悉了,样貌,身材,气质没有任何的不同,刚才那个就是——除了气质确实有些微不同变化,但这也很很合理啊,正因为他真的失忆了,那气质有些变化也是说得通的!”杜尘奇道。
这时哈里急道:“小少爷,哈里在他身边嗅了很久,他的味道说明,他是如假包换的布罗克曼啊,呃,他身上的血腥味可真是太浓了,几乎刺激得我鼻子都快得病了!”
剔骨也道:“不会错的,我在天王山见过布罗克曼出手,记得他的斗气波动,刚才那个布罗克曼除了更加血腥,杀过许多人之外,与天王山上毫无差别!别的可以作假,斗气和秘法特姓是绝对假不了的!”
亚历克斯不耐地趴到了杜尘肩上,“不信就算了,高手,不需要解释!你们以后不要说认识我,一群傻瓜!”
又走了几个街区,杜尘心中一动,忽然停下来,对着剔骨一招手,“你跟着我回去查一查,哈里带着安迪去凯西尼那里!”
剔骨略一点头,两人刚一转身,突然,与迎面而来的一个人很突兀地打了个照面。瞥了一眼来的认识谁,亚历克斯酷酷地一甩头。而刚才反对他的几人全都愣住了。
前面那人也愣了下后,大声招呼,“哦,天啊,是我最好的好朋友,亲爱的弗朗西斯伯爵阁下啊!好久不见了,我真是非常的想念您啊!”此刻杜尘并没有易容,只是换了平民装,头上的发髻散开,保证见过他一两面的子民人不出来而已,但与他熟识的老朋友,还是能一眼就认出来的。
布罗克曼从那间院子的方向大步而来,在杜尘面前微微欠身鞠躬,又给了他一个拥抱,热情地笑道:“弗朗西斯,我最亲爱的朋友,原来你已经回到纽因港了,唉,这里的情形真让人揪心啊!”
“啊,呵呵,原来是布罗克曼您啊!”杜尘稍一愣神便赶忙回礼,还疑惑地打量着他的样子。
金发蓝眸,皮肤白润,身材挺拔,一身标准的神赐贵族打扮,眼前这个就是如假包换的布罗克曼啊,可是……自己明明刚跟他分手,他怎么会说好久不见了?难道记忆突然恢复了!?不会这么巧吧?狗血的小说桥段吗?
“我的朋友,你为什么这样看着我?难道我身上有什么不对的地方么?”布罗克曼很优雅地撩起宽大的袖子,含蓄地看了看自己的装束。
他的举止和谈吐,很贵族!而且眉宇间的气度高贵典雅,与方才那种狠辣的样子又实在有很大的不同!
难道儿子说的是真的,布罗克曼不是布罗克曼?杜尘似乎意识到了什么。
“你并没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只是我想到领地的惨状,有些失神了!”杜尘敷衍道。
“唉,纽因港真是多灾多难啊,不过还好,这里有你这样善良的领主,相信你很快就可以带给它来真正的和平,我坚信这一点!”布罗克曼悄悄瞄了一眼剔骨,心中暗想,该死的,居然在街头偶遇弗朗西斯,真是太巧了,抽筋就在附近,而且自己身上还有许多不能让弗朗西斯发现的东西,此刻绝不能与他过多交谈,还是早一点与他分开为好!
又聊了片刻,他道:“见到老朋友实在是太高兴了,可是我正要去处理一些私事,您看,您什么时候方便,我去城主府拜会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