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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一十四章 奴仆之子读书(2 / 2)

夫圣人之道,如日月经天,江河行地,历久弥新。尔当以圣人之言为准则,身体力行……”</p>try{ggauto();} catch(ex){}

朱绍基读出开篇第一句话时朱阿贵还以为这小子在瞎编,但是听着听着他就越发感到惊讶,这知乎者也的话怎么也不像自己儿子能够胡乱编出来的。</p>

朱绍基能够这么快的学会识字,主要是因为《语文》教材的编排方式足够科学。</p>

扫盲班的课本编写的最大要求就是一个快速扫盲,在编写之时就用到了许多后世的汉字学研究,比如用四书法教会学生快速记忆汉字,并且和过去鼓励自学一定要严谨的书生不同,扫盲学校教给学生们很重要的快速识字方法就是秀才认字认半边,只要死记硬背下几百个基础汉字,加上偏旁部首的解释,由此将十字数迅速扩展到上千字并不难。</p>

包括教材之中介绍的跳读、猜读等技巧,全都是为了方便学生打破识字关,快速进入大量阅读阶段。</p>

使用这本扫盲教材,加上朱绍基自己极有天赋,学习又是数一数二的刻苦,他这段时间废寝忘食勤学苦练,短短一月已经能写五百个字,连蒙带猜的识字数大概超过一千五,能读简单的报章,配合上有字典作用的识字本,更是能读懂大多数市面上的小说。</p>

当然这也有赖于彭少爷写这封信时不怎么用心,根本没有斟酌复杂的词藻,让朱绍基很容易理解,他才能够如此轻松的阅读。</p>

“这些字……这些字你都能认得?”朱阿贵早已走到儿子身边,指着书信的后半段问道。</p>

朱阿贵把朱绍基送到衡山书斋来,主要目的只是为了向彭少爷表忠心,根本没想到自己的孩子还能够学会读书写字,这时见自己儿子不到一个月居然能够念通书信,他无比惊愕,接着便是大喜过望。</p>

“那是自然,”朱绍基脸露骄傲神色,为了表现本领,更顺着父亲手指之处念下去:“吾望尔能铭记此言,勤学苦读,不负吾家之厚望。尔若能成,吾家亦光采;尔若败,吾家则羞……羞……”</p>

朱绍基看着信上那“羞惭”的“惭”字挠头,良久才红着脸对父亲道:“这个字我却是不识得的,需要查一查识字本。”</p>

朱阿贵却完全不在乎朱绍基有一二字不认得,此时早已经喜笑颜开,拍着自己儿子的肩膀,不知道怎么夸奖才好。</p>

“好好好!我家也有个识字的先生了!”</p>

朱阿贵记得彭少爷勤学苦读一年多才能够开始读书信,而自己的孩子居然一个月就学会读信,这岂不是证明自家孩子是个天才?</p>

朱阿贵的心中无比骄傲,早就忘记了之前自己还说不在乎儿子能不能学会认字的话。</p>

但想着想着朱阿贵又一阵心酸。</p>

“可惜,你没生在富贵之家,咱们这样的家事也不可能去考功名……不过没关系,学会读书写字,日后回到金坛也能高别人一等了!”</p>

过去朱阿贵因为受到了彭少爷重视,在彭家的生活相当滋润,从来都饿不着,隔三差五还有顿肉吃。虽然给人当奴仆身份上低人一等,但是朱阿贵总安慰自己这没什么。</p>

而此时此刻,朱阿贵却第一次感到这奴仆的身份实在有些憋屈。</p>

朱绍基小脸上却显出严肃的神色,斟酌才道:“爹爹,我以后想留在南京做工,哪怕给人抄抄写写我也能挣些钱财,不必回彭家做奴仆的。”</p></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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