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高月娥描述。
许知远是半夜十一点左右,敲开她的房门。
这个时间段农村一般的人家都已经休息,许知远明白高月娥选这个时间段,就是为了规避证人的问题。
邻居都已经睡着了,没人看到很正常的。
许知远进来之后,到各个房间看了一下,看到没有别人在,就跟高月娥谈她的工作问题。
一边说还一边动手动脚。
高月娥觉得许知远是领导,不一定太过分,加上对他的害怕也就忍了。
没想到后来,许知远竟然兽性大发,干出了禽兽勾当。
大体就是这个意思。
后面是纪委人员的一些询问。
纪委人员:具体实施性侵是在哪个房间?具体地点?
高月娥:在我卧室的床上。
纪委人员:当时你有没有呼救?
高月娥:没敢!
纪委人员:当时有没有保留证据?
高月娥:时间太长了,证据已经没了。
纪委人员:事后,这件事情你对谁说过没有?
高月娥:没对任何人讲过,因为太丢人了。
纪委人员:这次你为什么要到纪委来举报,而不是到公安机关。
高月娥:因为许知远是党工委副书记,代管委会主任,权力很大,公安机关也听他的,所以就来纪委检举。
材料内容到这里就结束了。
“这些东西都是死无对证的事情!”许知远看完这份材料之后,气恼地说道。
廖东江道:“单方面陈述,而没有任何佐证的情况下,就依靠纪委调查,如果纪委也没有调查出证据,这次举报就是无效的,暂时可以告一段落。”
“但不能以为人家拿不出证据就处理人家,事后同样还可以补充证据,只有超过一定时限,各方都没有新的证据出现,才能判定无效。”
“这样对你是非常不利的,如果有人拿这件事情说事,在提拔或工作调动上会是一个很大的绊脚石,相当于带病提拔!”
“最好的办法是能够自证清白,如果高月娥所说的时间,你能有没在现场的人证或者物证,这件事情就好办了。”
原本廖东江是在提醒许知远,在这方面下手自证清白,人家会诬告,你不会找证据吗?
找两个人给你作证,你们在一起喝酒喝个通宵还不行吗?
但是,身为纪委书记,他不可能把话说得那么明白。
许知远是当事人,他真没有干这件事情,廖东江一说这话,他的第一反应就是寻找真实的证据。
九月二十三日。
光看日期,许知远还无法一下记起来这一天他到底干了什么。
不过,他有自己的办法。
随即,他取出手机,打开了微信,查看微信支付记录。
九月二十三日,有好几笔付款记录。
其中一笔,让他立刻来了精神。
九月二十三日晚上八点二十六分,许知远购买了356元的中药。
这份中药,许知远记得非常清楚,是在省城给沈玉茹的奶奶购买的。
从省城到泽水,需要四个小时的时间,就算速度再快,从省城返回泽水也要十二点之后。
绝对不可能,他在省城买完药,十一点又出现在高月娥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