腊月二十七一大早,秋一诺就被程红英掀了被子。
“太阳晒屁股,都几点了,还不起来。”
将脸埋在了枕头里,有些起床气的嘟哝着:“一会儿就起来,我再睡十分钟。”
“十分又十分,现在都八点了,快起来,我给你做了新衣服,快起来试试。”
说到这里,她又忍不住的炫耀,“我给我大外孙做了两套红色的小棉袄,穿起来可好看了。”
秋一诺在程红英的絮絮叨叨里也清醒了,懒懒的打了一个哈欠,“行,我现在就下地洗脸,看看你给我做啥样的棉袄。”
院子里,秋千金穿着崭新的棉袄蹲在压水井旁边磨刀,这也是腊月二十七的习俗。
见她出来了,秋千金立刻显摆起自己的新衣服,“姐,你眼光真好,你看这个深蓝色多适合我。”
有时候,连她都佩服秋千金的嘴皮子,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这不就是这个年代普通的深蓝色吗?
还是老少爷们人手必备的颜色,让他说的好像是世界独一份似的。
很不走心的说了两句,“好看,真好看。”
洗漱完,她便兴致勃勃的冲进了程红英的屋子,看着炕上趴着两个红彤彤的儿子,足足愣了好几秒。
大宝一脸生无可恋,好似在说:我姥姥的审美也太恐怖了。
二宝倒是没半点反应,张嘴啃着自己的小拳头,丝毫不在乎自己现在有多么的喜庆。
秋一诺没憋住,哈哈大笑了起来。
也对,她不能对这个年代的审美要求太高。
程红英从外面进来了,将满脸委屈的大宝抱了起来,“你干啥呀,怎么笑的那么大声,吓到我们大宝了。”
“妈,你看大宝红彤彤的像不像香肠。”
大宝气的眼泪都快飙出来了,他的偶像包袱彻底完犊子了。
程红英气死了,一巴掌拍在了秋一诺的后背上,“哎呦,妈,你下手也太狠了吧,我的后背疼死了。”
“疼死你,谁让你笑话我们大宝的。大宝,别听你妈瞎说,姥姥给你做的这身衣服可好看了,你小舅舅都说了,就像是年画里的胖娃娃,又喜庆又好看。你妈没有那个欣赏眼光,咱们不搭理你。”
“行吧,你们祖孙俩高兴就成,我的衣服呢?”
“在炕上的柜子里放的,你穿上试试。”
从炕柜里拿出了两套叠在一起的棉袄,一件肥大的,一件稍小点的。
“那个是清清的棉袄,她今天早上就试过了,衣服可合身了,说是要等过年再穿。那个大的棉袄是你的,不是我说你,等断奶了以后,可得好好的减减你那身肉,这做衣服太费料,费棉花了。”
秋一诺:太扎心了。
一天不减肥,这一身肉就是她的耻辱。
秋一诺虽然胖,但是这两年在婆家养的白胖白胖的,穿上了红色的棉袄,又好看又富态,就像是以前的官家太太,看着就让人觉得福气满满。
秋一诺照着镜子,“妈,你的手可真巧,这棉袄正合身。”
就是布料太符合这个年代的气息,有点土里土气的。
能买到布料就不错了,要啥自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