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奴原本是有名字的,但在多年前他已经正式地舍弃了那个名字。
他原本是远安省巡抚的儿子,在锦衣玉食中长大,既爱好放鹰打猎,又爱好养生求仙。
结果,他从野外捉来、又精心饲养的最好的一头猎鹰,成了妖怪,还吃了家中仆人。
他的父亲从黑石山请来仙师,想要降服灭杀这头妖禽,但他拼死护住妖禽,把重伤的妖禽抢走,离家出走到深山里,悉心地照顾它。
在山里,他遇到了血红山庄的人,并且入了伙,只要能救活他的海东青,他什么都可以做。
在血红山庄,他发现了一片新的天地,一种新的人生:在这里,不是人养活妖物,而是妖物养活人。
海东青展现了绝大的天赋,迅速地晋升到了可以化形的冶纯期,即使在整个修仙界也算是大人物了。
他无法再把海东青视为宠物,而只能仰望那飞得越来越高的猎鹰,那昔日伙伴。他既欣喜,又怕失去海东青,怕海东青从此不理会他,不再需要他的照料。毕竟他为了海东青离家出走,抛弃了一切,如果海东青一飞冲天、一去不回,那他自己也就什么都没有了。
幸好,海东青素来有灵性,化形之后更有灵智,也肯对他好,甚至还能够反过来指点他修行,让他也从凝虚修炼到合元,从合元修炼到冶纯。
海东青变得相当于是他的师父了,然而又不仅仅是他的师父。
血红山庄的修行方式的精髓是铁与血,通过铁元素的真气令高位的饲养者与低位的被饲养者之间建立血脉之间的联系与控制。
两个人之间的关系纠缠不清,而最后还是定格在了饲养与被饲养的关系上。
有时,鹰奴在潜意识里也隐隐感到这种关系是古怪病态的,但这种想法反而越发会让他兴奋。
他会认为,自己与海东青之间的关系是在这世上最特殊的,所以永远也不会分开,越是极端、越是特殊,就越是让他感到牢靠安心。
冯瑾的话非但没有让他警觉提防,反而让他感到终于遇到了一个知音,简直相见恨晚。
散功的想法说到了他的心坎上:这身修为,大部分无非是海东青指点才炼成的,等于是海东青赐予的。如果能够帮助海东青解除烦恼,这身修为还给他又有什么不对?这种奉献让他自己为自己感动得泪流满面。
“可你不是个凡人吗?”他忽然问冯瑾,“散功之类的事情,是谁教你的?”
冯瑾轻轻地一哆嗦:“……”
这老小子不傻啊,没有看上去的那么傻!
冯瑾面对着冶纯境界的强大敌人,克制住逃跑的冲动,努力维持住自己的微笑:“你以为我原本就是凡人吗?你猜猜我是怎么为了我的主人而成为凡人的?”
鹰奴大喜,长揖到地:“请你务必教我。”
在冯瑾的指导下,鹰奴来到屯子角落的一个窝棚里,盘腿而坐,割伤手腕,把手腕泡在一个大砂锅的温水中。
他的全身散发出灰色的黯淡光辉,而泛着银色的血液流进水里就令清水剧烈沸腾。冯瑾不得不拼命从旁边的水缸里舀水添水,又用铁锹从外面铲雪送进来,把小小窝棚搞得像是在蒸桑拿一样。
鹰奴的表情安详舒适,好像真的只是在洗澡发汗。冯瑾从未想象过一个人散功的时候还能如此平静。不知道鹰奴是不是在刻意压抑自己的痛苦,反正她也不想知道。
与此同时,海东青正在惠赢那里,把自己的护身法宝交付给惠赢,并且一张一张子母券地验看,小心地收好。
大约一个时辰之后,鹰奴睁开了双眼。此刻他的身体与其说是白胖,不如说是浮肿。他虚弱而又满意地看着砂锅里的极品灵石,那是一块块乌黑的铁锭,望上去令人感到极为沉重。
“谢谢你。”他对正在为他擦汗的冯瑾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