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文星二郎腿一翘,“我一定要弄成一桩全世界都知晓的事件,立一个不可随便侵犯的形象。我想,我们集团是时候做这个了。”
事实证明,宇文星在这方面的知识没忘,想打击对方的决心很坚定。
就在塘慕向香岛法院提交诉讼的不久,重世集团也向岛倭国提出诉讼,要求塘慕公司停止专利侵权,并赔偿重世集团12亿岛倭币的损失。
起诉的依据是:几年内,塘慕公司向全球出售了36亿岛倭币的面食机械,而这些机械设备侵犯了重世集团的核心专利。
这样算起来是很吓人的,现在的岛倭币已经不是过去的岛倭币。
在广场协议签订前,1美刀可以兑换200多岛倭币,但到现在只能兑换130,这个数目差不多就是1000万美刀了,会把塘慕弄破产。
这是一场旷日持久的诉讼,重世集团从没经历过,权当是进行练兵。
惯于利用法律手段来吓唬别人的塘慕也没经历过,在坚持一年后,他们想与重世集团和解,但被断然拒绝,理由是:重世集团是一个遵纪守法的国际性企业,历来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这个案件,需要弄得清清楚楚,以正名声。
塘慕别无办法,只能继续咬牙坚持。
这一坚持,意味着要源源不断地投入律师费用,而由此支出的费用,比他们一年的利润还多。
三年后,香岛法院都宣判:塘慕公司申诉理由不成立,予以驳回。
这就意味着他们败诉。
而岛倭国法庭也宣判:塘慕公司在生产产品过程中,存在使用非法使用重世集团专利的行为,应补偿重世集团3000岛倭币。
也是败诉。
塘慕陷入绝望,他们现在每年的利润不过两亿岛倭币,而每年支出的律师费用就超过两亿五千万,连续三年下来,达到七亿五千万。
重世集团这么熬,导致本来经营还没完全走上正轨的他们彻底崩溃,最后卖公司来偿还那3000万岛倭币和支付律师费用。
塘慕就此倒下,再也没能站起来,一个老牌面食企业在被逼离开后,又被逼得破产,从此消失……
得到塘慕破产的消息后,宇文星在办公室开了一瓶红酒,端着红酒杯冷笑,“小小塘慕想要和我斗,不是找死吗?”
“只要有法律在,我就能耗死他们。输了大不了赔偿他们一二百万美刀,赢了虽然只获得二十万美刀赔偿,但期间要支付的律师费用,哪是他们能出得起的?”
“想对付我们这么一个巨无霸,即便是赢了,也要拖死你,更何况我们早就做好了专利保护,他们根本赢不了……还是龙生厉害啊,篱笆筑得这么严实。”
塘慕破产的消息第一时间传到龙建华那里,正在做实验的他只是轻轻一笑。
虽然是蚍蜉撼大象,但大象也不舒服不是?
这个结果,已在他意料之中。
他相信自己的专利,也相信集团法务的能力,更相信宇文星的法律素养和办事狠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