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皇上近日病重,连朝都上不了了。”
庆历十五年,天子病重的消息遍传朝堂,连市井百姓亦有所耳闻,茶楼上聚着一群儒冠书生,闻言无不掩面痛哭,
“天要亡我大晋啊!奸臣当道,宦官乱政,家国何日宁焉?”
“圣上膝下无子,这皇位莫不是要旁落那九千岁谢初云之手?”
有人闻言拂袖冷哼,
“他一介阉人,纵要了这江山也是无用!更何况裴太妃膝下仍有一子,你们忘了岭南的信王殿下么?”
先帝本就子嗣不多,当初争权夺位死的死伤的伤,除了当今皇上,现在就剩了一个信王。
现任皇帝是个小心眼,又生得一副多疑的性子,因此一登基就把他远远打发到了鸡不拉屎鸟不生蛋的岭南去了。
众所周知,岭南多虫障,虽物资丰富,可到底是未经开化的穷乡僻壤,那边本地的寨王拥兵自重,也不是什么好惹的货色,可想而知信王也过不了什么好日子。
如果是以前,皇上巴不得自己这个弟弟早些死了才好,但是如今不行了。
他年轻时偏信宦官,又沉迷酒色,被谢初云那个狗东西架空皇权,还下药坏了身子,这么些年后宫三千竟无一人成功诞下龙嗣。
屈指一数,能继位的也只有远在岭南的信王。
皇帝再如何昏庸,也知这大晋的江山不能落入旁人之手,他躺在龙床上,屏退众人,只留了心腹宦官吴庸,
“速……速召信王回京,你带三千黑风骑沿途互送,万不可生半点差池!”
此时这乾元殿只剩他们两人,吴庸闻言一惊,在床边跪伏着身子为难道,
“如此大的动静,怕是避不了那位的耳目,三千人,奴才恐带不出城啊。”
那位,指的便是东厂督公谢初云。
皇帝闻言气急咳嗽了两声,攥着他的手一字一句用力道,
“带不出也要带!不然朕死后有何颜面去见祖宗?!你无需避着他,此事闹得越大越好,朕膝下无子,百年之后传位给老九,本就是天经地义,你直接带人大张旗鼓的出去便可,谢初云碍着人言不敢多说什么,只一点!”
皇帝瞪着满是血丝的双眼,恨声道,
“你一定要护好信王的性命,莫让那狗贼加害了!”
“是……”
吴庸只能领命,躬身静悄悄退了出去,一开门就见大殿外间的盘龙柱旁立着一名容貌昳丽的男子。
吴庸打了个千单膝下跪,
“奴才见过督公。”
这男子穿着一身玄色蟒袍,下摆绣流云山河海浪纹饰,打眼威仪十足,奈何他肤色白的过分,只一双唇殷红似血,便无端透露出几分怪诞。
谢初云原本正耷拉着眼皮,有一下没一下的拨弄着手腕上的檀木珠串,听到吴庸的请安声,他这才掀了掀眼皮子,
“起来吧,如何了?”
声音细细的,较之男子阴柔的很。
吴庸闻言从地上起了身,扫了眼周围把守乾元殿的禁卫军,这才凑到谢初云跟前耳语道,
“……便是如此,皇上命奴才率三千黑风骑沿路互送信王殿下,说万不可有差池,还说……还说万不能让督公害了信王的性命……”
他说到后面一句声音已然小了下去,谢初云倒是不怎么生气,闻言眼泪都快笑出来了,
“他还真当自己是皇帝了。”
整个大晋谁不知道,他谢初云才是真皇帝。
说完慢悠悠的步下台阶,又问起了另外一件事,
“可查到覃鲮裇的下落了?”
“回督公,已查到了,岭南地界有一棵百年覃鲮裇,奴才收到消息第一时间便派人过去留着了,只是这物件不能离土,离土会失了药性,若快马加鞭运到京城只怕有所损耗。”
谢初云早年间练武受过寒毒,又因为净身本就体寒,这些年苦受侵扰,而覃鲮裇这等奇药,恰可以祛了他身上的寒毒。
谢初云闻言眯了眯眼尾,
“我寻了这许多年,倒是难得寻到一株,竟还是百年的,”
他说完对吴庸摆了摆手,
“也罢,我亲自去一趟,皇上叫你如何做,你照做便是。”
岭南信王府
湿热的天气闷得人呼吸不能,一少年贵族有气无力的躺在榻上,手中折扇却是摇的呼啦作响。
吴庸捧着圣旨在底下抑扬顿挫的念了长串,也没见这位传说中的信王殿下起来接个旨……
不过算了,谁也没把皇帝当回事儿,信王十岁就被打发到了这破地方,心里指不定怎么恨着呢。
吴庸不着痕迹的挥袖拂了拂空中的飞蚊,飞速念完了圣旨,躬身道,
“殿下接旨吧,皇上挂念着您呢,还请速速打点行囊随奴才回京吧。”
他身后立着一群属官,约摸都是从宫里带出来的,个个眼观鼻鼻观心,跟木头人似的矗在那儿。
队伍末尾站着一名宦官,肤白若雪,唇像沾了血似的红,陈宇直视线在人群中扫过,最后在他身上停住了。
这宦官倒也是胆子大,见陈宇直看过来,眼皮一掀,冲他笑了笑,像是勾人的妖精。
陈宇直淡定收回视线,感觉自己快热瘫了,狗皇帝不干人事儿,狗系统也不干人事儿,让自己在这个破地方待了足足一年。
现在终于可以走了,说不高兴是假的。
他一骨碌翻身下榻,一边摇扇子一边往外走,
“本王没什么可打点的,既然皇兄挂念,那就速速回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