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炎十三岁之前的生活就是一直流浪着过来的,临近越南的交界处,一个叫磅克良的小地方承载了他所有的,作为一个人时的童年回忆。
夕阳下高高的垃圾山,空气中挥之不去的腐朽气息,人和狗似乎没什么不一样,都在里面一同翻找着可以果腹的食物,哪怕上面布满了霉菌。
江炎没有父母,从记事起就是那么活下来的,反正那里不止他一个流浪儿,直到有一天,一辆卡车开到了这个小镇,来的时候空空如也,去的时候满载而归,全都是不足十六岁的小孩。
江炎也在里面,他灰头土脸的躲在角落,并不知道这些人抓他们有什么用。
一群脏兮兮的小孩,有一个人给江炎的印象最深,那是一名约摸十五岁的少年,双手抱膝沉默的坐在角落,脸上白白净净的,周身有一种十分阴郁的气息。
因为好奇,江炎没忍住多看了两眼,结果对方正好抬头,二人视线就这么对上了。
那是一双死寂到了极致的眼睛,从中看不到一点光亮。
一整车的小孩,少年的年龄似乎是最大的,不同于别人的懵懵懂懂,他似乎清楚的知道这辆车会驶向哪里,也知道他们的结局。
江炎不敢再看,埋头闷声不吭,卡车摇摇晃晃的前进,不知行驶了多久,最后终于停了下来。
他不安的抬头,结果发现卡车下面站了一群人,其中有一个穿花椰子衬衫的男人跟旁边的手下嘀嘀咕咕说了些什么,还指了指车厢内的几个人,紧接着就有打手上来把被指到的人带了下去。
这些人有男有女,其中就有那个少年。
江炎死死盯着他们,发现被带走的人都有一个共同点——
干净,好看。
心底忽然意识到了什么,江炎反应过来,用双手在脏乱的车厢地面拼命擦拭着,然后把沾到手上的泥灰胡乱往脸上抹,以此求得心安——尽管他本来就够脏了。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江炎默数着,不知道是过了十分钟还是几分钟的样子,两个打手忽然骂骂咧咧的架着一个浑身血淋淋的人过来,然后把他扔上了车。
车厢里的小孩因为这一幕都吓得缩成了一团,中间空出了大片位置,江炎大着胆子上前,结果发现这人是刚才那名少年。
不知道他经历了什么,脸上似乎被什么利器划得乱七八糟,满脸都是斑驳的血迹,只剩一双黑漆漆的眼睛还睁着。
江炎看了半天,以为他死了,正准备去探探鼻息,那双黑漆漆的眼睛忽然转动了一下,只见那少年嘴巴动了动,然后吐出了一滩血,连带着的还有一截小手指。
江炎看了看少年十根白皙修长的手指,确定了这断指是别人的,又看了看少年手中死死攥着的,一块尖锐带血的石头,确定了他的脸是他自己划的。
卡车外面蒙着一层破破烂烂的绿布,江炎透过缝隙,发现一名打手正在跟刚才那个穿花椰子衬衫的男人讲话,
“他不肯接客,用石头划烂了自己的脸,不仅如此,还咬断了朋越的指头,我赔了他一大笔钱!”
穿花椰子衬衫的男人脖子上带着一条明晃晃的金链,手上还夹着一根雪茄,闻言眯了眯眼,
“既然脸已经毁了,那就跟其他人一起送过去吧,这么狠的性子,很适合当雇佣兵。”
那一辆车上,漂亮的少男少女都被送到了地下赌场接客,另一群剩下的人则被迫走上了另一条路。
很幸运,江炎跟那名少年,都活了下来,尽管现在已经脱离了当初的组织,但那些年的血腥杀戮依旧深深的刻在了骨子里。
千色的幕后老板就是林湾和江炎,接陈克元的活,一是因为对方给的酬劳确实丰厚,二则是因为生活太无趣想找点乐子。
但江炎没想到,林湾栽了进去。
他觉得,林湾爱上陈宇直,就跟狼爱上羊一样,够疯狂,够智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