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还有将四万亩地租给薛家的村民们,他们大部分人家中已经没什么其他田地,光靠这点地租肯定不够养活一家子。
因此,村民们当初在签订契约时便有要求,这地租给薛家的五年内,薛家若有招工需求,必须优先招收他们。
且在他们自身不犯错的情况下,必须要保证他们在一年内能做满多少工,让他们能够换取足够多的粮食,至少能解决一家子的温饱问题。
当然,若他们因为自身原因不符合薛家的要求,或者做工过程中有所懈怠啥的,薛家自然有权不招他们。
这样的契约对双方而言,可以说是共赢也不为过,既保证了薛家有足够的人手,又能保证村民们能够温饱,所以这些村的里正当初才极力促成这笔买卖。
这里便有约一万两千名村民,这些村民基本上便与那些长工相差不大了,只要他们愿意,就能全家齐上阵干活儿。
全都折算成劳力,约莫也有六千吧。
长工加这批村民,一共便是两万左右的劳力。
如此至少还差四万劳力。
丰庆县在籍人口约二十四万,去掉被自家租走田地的一万多人,剩下约莫二十三万。
若是闲时还好,从二十三万人中招收四万劳力且不限男女是件轻轻松松的事儿。
但十月份正好是农忙时节,这就够呛了。
好在因为挖番薯与扦插要同时进行,两者交叉的十来日正好是十月下旬,而此时已经避过了百姓们最农忙的时刻。
比如薛琅静便是在十月二十从刘家村离开的,此时刘家村已经用不到她这个额外的劳力。
因此,这时候招人会好招些,不然薛家真就不知要去哪里招了。
农忙主要便是种麦子、收苞谷,还有最耗时耗劳力的收稻谷,而这些基本都是在十月下旬之前就完成了。
十月下旬,村民们自家要干的活儿基本便只剩下晒苞谷、晒稻谷、扎稻草,还有种植绿肥、油菜之类的。
额,好吧,似乎也比较忙呐。
但总之,如今已非最忙碌的时刻,二十三万人约莫也就四万来户吧,每户抽个把劳力应该还是行的。
所以薛家想要招到足够的人应该是没太大的问题。
十日只是挖番薯与种番薯所需的最少时日,后续还有不少任务呢,比如浇水、收拾番薯等等,到时还得再雇佣个几日。
如此算下来,就这十几日的工钱,再加上包吃住,对于百姓们来说,进项已经比种一亩地的粮食收获还多少不少,自然是划算。
往常若是有这样的工,一般村民怕是都要抢着干呢,薛家也不怕他们不愿意来。
不过这个得提前与村民们打过招呼,让有做工意向的村民安排好自家的农活时间。
因此,在十月初时,负责招工的薛珂静便已经与蔡亭长去找各镇的亭长商量招人之事。
对于富户来自己镇上招工,这些亭长们自然是一百个愿意,也颇为积极地召集人手。
而在薛琅静离家后的第二日,江芊月便亲自去郑林楚那与其商谈番薯以及她临走前交代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