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珂瑜想想,点了点头“确实,那个时候匪徒已经到了绝路,但没到最后一刻,他们肯定不会伤害人质。”
沈川笑着说道“其实你应该去采访采访,跟我配合的那个民警。要不是他配合得好,匪徒绝不会轻易相信。”
张珂瑜说道“嗯,当时我也注意到了,一会到市局,我会采访他。”
沈川和张珂瑜聊得很开心,最后从聊案件又开始聊人生,然后就开始天南地北的聊。
看热闹的人群已经渐渐散了,但是话题却一直没有散。最让他们津津乐道的就是沈川,老百姓是真相信,锦川有个云姓副市长,他有个儿子很英勇,不顾自身安危,用自己换下了被匪徒劫持的儿童,然后跟两名匪徒斗智斗勇,最后又救出了被匪徒劫持的另外一名孕妇。
这样充满英雄主义的故事,不管是什么时候,不管是哪个国家,都是人民喜欢听喜欢看的。仅仅半天时间,到了晚上,这事就传遍了整个锦城。关于救人小伙子的身份,更是人尽皆知。而市里没有云姓副市长的消息也流了出来,但大多数老百姓都不信。他们还是更愿意相信自己看到的,自己听到的。
等沈川在市局做完笔录出来,天都已经黑了。没有办法,拒绝了张珂瑜热情的邀请,坐最后一班车走了。
郑利民的办公室还亮着灯,这位锦川的副班长,首屈一指的人物,正在办公室听取黄立汇报,关于中午中星商场抢劫黄金劫持人质案。
这个汇报足足持续了一个小时,郑利民长长吐了口气“这个案子能完美解决,毫发无损的把人质解救出来,好多亏了这个叫沈川的小伙子啊。”
黄立笑着说道“可不是嘛,他出现的时候我吓了一跳,本来想阻止,但事情发展太快,没等我阻止,事情就有了变化。我一想,也许这个年轻人真能破开僵局,最少他用自己换回被劫持的小女孩,我是支持的。
毕竟小女孩在犯罪分子手里,太不可控,出问题的可能性很大。但成年人不同,就算被犯罪分子劫持,也能保持冷静,甚至在最危险的时候,有保护自己的力量。最后证明,我的选择是对的。而结果,比我的预期要好太多,超出了我的想象。见到他的第一眼,很难让人相信,这个看起来很普通,并不强壮的小伙子,却拥有那么厉害的身手。”
郑利民说道“要是我们国家,能多一点这样充满正义的年轻人就好了。而且我听说,他为了取得犯罪分子信任,还说自己是一个云姓副市长的儿子?”
黄立点头“对,现在外面还在传呢。本来犯罪分子是不信的,但我们一个民警很机灵,配合的很好,取得了犯罪分子的信任。”
郑利民敲了敲面前的文件,叹息着说道“要是我们政府真有一个云姓副市长,他真是这个副市长的儿子就好了。那样,我的脸上都有光。以后去省里开会,我也有牛可以吹啊,他们有一个算一个,谁能教育出这样的孩子?”
黄立哈哈大笑“其实我们还是有牛可以吹的。”
“哦?”郑利民顿时来了兴趣,“说说,怎么回事!”
黄立说道“虽然他爸不是副市长,但却是莱清县委办主任,叫沈其荣。”
“哈哈!”郑利民很开心的笑了,“不管是副市长还是县委办主任,都是公务员嘛,这个小伙子,不只是他父亲的骄傲,也是我们锦川全体公务员的骄傲……嗯,有时间我得见见这个沈其荣同志,他培养了一个好儿子啊,值得我学习,值得我们市政府所有同志学习。”
还有五天就过年了,年味也越来越浓,沈川倒是闲下来了。在所有人目瞪口呆的注视下,买了毛笔和好多宣纸,然后开始练习书法。因为他发现,练习书法的时候,识海里都会出现那个古老的文字,散发的那种柔和气息,居然在滋补他的精神力。字写的越多,精神力增长的就越快。一开始他只知道,精神力的增长,对记忆有好处,本来他的记忆力就够逆天了,现在更加恐怖。
第三天的时候,也就是腊月二十八这天,沈川一大早就起来练习书法。当他把宣纸铺在桌子上,凝神静气,准备下笔的时候,突然,他感觉到瞳孔有些发热,然后他就看到,桌子慢慢变得透明,桌子下的两团废纸还有他的脚,看得清清楚楚。
“我艹!”沈川一个机灵,所有的一切都恢复了正常。当他再凝聚精神的时候,刚才的一幕再一次发生,桌子慢慢变得透明,桌子下面的一切都清晰可见。然后他向后退了一步,视线就开始变得模糊,退两步之后,那种奇异的效果就消失了。等他走回来的时候,桌子又变得透明,也就是说,这种透视的能力,是有距离限制的,或者说,以他暂时的能力,只能看透一米之内的物体,等精神力进一步增长之后,距离就能延长。
沈川放下毛笔,他突然想起前一段时间,他的双手穿窗而过的事情,会不会跟精神力有关。想到就做,集中精神,双手按向桌子,奇迹的一幕发生了,当他双手触碰到桌面的时候,就好像按在装满水的气球上,只是稍微阻挡了一下,然后什么感觉都没有了,直接穿透过去。
沈川干脆站直身体,直接在桌子中间走到另一面。当他穿桌而过的时候,仿佛时间停摆,跨过时空,穿过万古,很难用言语来形容那种感觉,很奇妙。
沈川陷入了沉思,精神力达到一定程度,是不是可以穿越时空,能够回到过去或者未来?也许真的可以啊,因为既然能穿越物体,理论上就可以穿越时空。另外他又想到了一个问题,出现在他识海中的那些古老文字,是不是就算不能解读它们的含义,它们也能用另一种方式进行传承?
“二哥!”就在沈川沉思的时候,沈禾推开门跑了进来,“吃饭了……咦,你在发什么呆呢?”
沈川回过神来,摆摆手说道“没什么!”
“切!”小丫头转身就往外走,“不说就算了。”
沈川撇了撇嘴,背着手,迈着方步走出房间。这几天家里很热闹,周爱玲和周爱国,还有唐大小姐天天长在这里,就连陈三军这个家伙也整天泡在这,混吃混喝的不回家。而且,沈川写歌上央视春晚,还有周爱玲他们成立乐队,上了省台春晚的事儿,三合院几乎都知道了。所以,关系比较好的邻居,每天都会到家里坐一会,侃侃大山,聊聊家常。
这一大早,家里就来了不少人。见到沈川进了屋,纷纷打招呼,这在以前简直是不敢想象。但现在不同了,谁都知道沈二川出息了,以后还会有大出息,要是这时不搞好关系,等以后沈川真正飞上九天的时候,那可就晚了。
都是长辈,沈川也是很客气,“叔、婶儿、大伯,你们都吃了吗?没吃都在这吃点。”
“吃了,吃了!”几个人摆手拒绝,“你们吃你们的。”
“二哥!”一个帅气,也就二十来岁的年轻人走进来,“怎么才吃饭啊。”
沈川看到年轻人,哈哈大笑的来了个拥抱“什么时候到家的?”
年轻人叫朱立坤,也是沈川的发小,只是人家已经大二了,而沈川还在高中混日子。
“昨晚到的家,都晚上十一点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