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城直往浩淼城边境,一条不足两丈宽的驿道,一队百人队伍策马飞驰,队伍中间夹着一辆马车,马车速度飞快,马车前后,所有骑在马背的武夫,清一色的黑衣,背负战弩,腰挎大蛮制式战刀,充满肃杀之气。
驿道两边是荒芜的平原,更远处是崇山峻岭,连绵不绝,太阳东照,将远山拉的距离这支队伍很近。
马车,皇甫中庸掀起窗幔,一脸享受阳光倾洒的自在笑意,他冲前面娴熟赶车的大红马褂车夫喊道:“老马,还有多久出境?”
老马一边肆意挥鞭,一边答道:“不足一柱香功夫,我们就会抵达两城防线,董隆已经通知了北华山主将杨进砷,他已经派兵前来接应,估摸再有半柱香时间,我们便会与大军相遇。”
皇甫中庸笑容满面,一边放下窗幔,一边转头与那个今日看去有些闷闷不乐的李暮说道:“李暮,你说这次老夫是不是输的特别惨,赔了夫人又折兵。”
李暮目光游离地看着他那把扇子扇面的一首当初随兴而作的打油诗,心思不在此处,听到皇甫中庸的话,他随意回道:“那还用说,不说一位神窍大能的身死道消,动摇了鱼漏底的根基,就说那么多化境的折损,你皇甫老儿的鱼漏底承受的了?我要是你,这会儿是怎么也笑不出来,耗费那么大精力,弄了半天,敌不过一个毛头小子的布局,说出去丢人不丢人?”
皇甫中庸对李暮不加掩饰的讥讽,不以为意,他只是觉得李暮对秦恒的这个称谓很是好笑,他一边给自己倒茶,一边道:“毛头小子,在这个世能找到几个如秦恒那样的毛头小子,如果他是个毛头小子,那你李暮只能算是个躲在襁褓里喝奶的初生降婴。”
“和我比有啥意思,要比也是跟你这个大蛮王朝一人之下,万万人之的顶聪明的大人物皇甫郡王比较才是,我自叹不如那个秦恒,这是在十几岁时,满京师百姓人尽皆知的事儿。”李暮合起这扇,抬头看着皇甫中庸,撇嘴道。
皇甫中庸没有再继续纠缠这个问题,转而说道:“秦恒这一局的确赢得漂亮,四方势力,又或者说是五方势力角逐,让他屠了大龙,拔得头筹,足以称之为‘少有自高山,胸有千般壑’。然则,即便让他一举砥定荒城,但他想要坐稳这个位置,却没有那么容易。”
李暮像是被皇甫中庸勾起了兴致,聚精会神道:“怎么说?”
皇甫中庸端起茶杯,轻轻抿了一口,说道:“荒城麻雀虽小,但五脏俱全,算是个多年运转,有了自主礼制律法吏治班底的小朝廷,秦恒新主位,根基太浅,底蕴不足,即便自身背后有强大力量支撑,压制那群荒城本土权势人物,但想要在荒城短时间内巩固自身地位,集权在手,却没那么容易。
这不是他秦恒自身能力的欠缺与否,也不是他不懂官场那一套,更不是他从一个纨绔子弟,转变成为荒城新主,相当于自立为王,根深蒂固观念的不好转变,而是涉及“权衡、调停、维持”六字。
说白了就是权力在我手,下面人需要制衡,他们内斗,斗便是,我最后只要调停,各打五十大板,再给颗红枣吃,让矛盾点不激发,要是实在不可调停,至少也要维持这些人表面的稳定,循序渐进,图自身坐稳。再有关于下面人觉得利益分配不公的问题,人心种种,处处拿捏,维系简单的平衡便可。”
李暮认真听完皇甫中庸这番话,然后问道:“你还留了后手。”
皇甫中庸一脸意味深长,智珠在握的样子笑了笑,点头道:“大蛮王朝在荒城渗透了那么多年,当然不会只有市井的那点手段,除了江湖势力,还有朝堂埋子。希望他这个荒城新主的“庆典”,不会被搞得焦头烂额,狼狈不堪。”
李暮盯着皇甫中庸那张老脸,嘲讽道:“皇甫老儿,有没有人告诉你,你现在的这个样子很欠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