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她就是真吐血,也改变不了叶来金的心意,气也是白气。
得而复失了那些个好东西,她又变成全家里最穷酸的女眷。
叶飞凤和小旭阳的小金葫芦,她曾动过心思,想拿到手化了,打两副金耳铛,但被叶飞凤当着叶来金的面点破,是以没得逞不说,还被狠狠骂了一通。
于是,她继续穷酸着,一件金饰没有,头上的素银簪还是她扣下嘻飞凤的衣裳银子,咬咬牙买的。
要说,她可是积赞了点银钱的,但她不舍得花费。
搞得现在,她想要在那群穷鬼面前摆个谱,都没好行头。
叶飞凤瞧到她娘那直勾勾的眼神,就头皮发麻,“大哥和爹都在后院看着杀猪,我也帮忙去。“
扔下一句话,她跑得比兔子还快。
恼得小钱氏直翻白眼。
小旭阳穿的衣裳、用的东西全都是好的,又长得好看,玉雪粉萌奶萌的,还是挺给人长面子的。
他脖子上挂着金葫芦、腰上系着银铃铛、桃木斧、桃木剑什么的,零七零八的一大堆,走起咱来叮当做响,很是好听,他自个挺喜欢的,叶来金就天天不厌其烦的给他往腰上系。
别说,小旭阳这一身的行头、派头,妥妥的的一枚小公子哥,丁点也不象庄户人家的孩子。
小钱氏又是嫌弃又是嫉妒的上上下下打量了一圈,撇撇嘴俯身把人抱起,扭着腰出了东厢房。
在右孩子还小,见了生人不爱说话也是有的,他长得这么好看,任谁也想不到是个傻的。
以往这是这样,有那爱逗弄孩子的,都被她以这个理由打发了,没有人起疑。
反而,他这一身公子哥的派头还能给自个长脸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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