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刀一眼便看到凸出包裹的黝黑枪口。
手枪!
从造型来看应该是日军装备的南部十四式手枪。
这玩意儿他在李乌拉那里见过? 说是跟着林跃杀鬼子从一名日军少尉身上搜到的,大脚手里也有一把? 时不时的拿出来在那些兵油子面前炫耀,说是林跃送给他的生日礼物。
这几天炮灰团的人害怕被何书光那群人刁难? 全员窝在收容站里哪儿也没去? 而林跃的配枪是勃朗宁? 比南部十四式好用多了,那么问题来了,布包里的手枪是哪里来的?
董刀一脸凝重地看着他,心里有一个大胆又怪异的念头。
难不成……他每天晚上夜不归宿,是去对岸杀鬼子了?
想想奔腾东去的怒江,想想日军屯守的南天门。
这……他是怎么做到的?
手枪这玩意儿在抗战时期可以说是身份象征,一般只有军官会配手枪,普通士兵就一杆步枪几发子弹,即便是小鬼子的东西,也远比中正式、三八大盖什么的昂贵多了。
朝奉把布包干净利落地收起来,之后将林跃请到里间,没用多长时间俩人一起走出,可以看出这次合作很愉快。
董刀看着有说有笑地两个人,他敢肯定林跃不是头一回干这种事。
“走吧,带你们吃点好的。”
林跃带着二人离开典当行,径直走进斜对过城里最大的酒楼,跟跑堂要了鸡蛋、牛肉、青菜、还有一条鱼两壶酒。
有鱼有肉有菜有酒,哪怕是一向稳重的董刀,也忍不住口水横流,同大脚抢食般地把桌上的东西扫了个干干净净,还要了两碗米饭淋上菜汤一股脑扒进肚里。
林跃喝了一口酒,把空杯放下:“吃饱了?”
“吃饱了。”
董刀捻起碗沿附着的几粒米送进嘴里。
“走吧。”
他喊跑堂过来结账,完了带着俩人走出酒楼。
大脚在后面问道:“林跃哥,我们去干什么?”
“去城郊兵营,找原来的弟兄。”
“哦。”
大脚对这个回答没多少想法,董刀脸色一变,心里生出一种不妙的感觉。
就知道这顿饭不好吃,看嘛,要命的事情来了。
……
一段时间后,三人来到城郊军营,林跃吩咐大脚在远处看着,与董刀二人走到大院门口,跟警卫说来找自己部队的士兵。
那些人当然不让他进入,还拿枪推搡董刀。
林跃朝着里面喊了几声,没过多长时间便听到一阵吵嚷声,整个军营开始骚动,门前站的几名持枪警卫进了大院,很快地,一名副营长带着两个满头大汗的士兵走出来。
“你们想干什么?擅入营区乱我军心是重罪知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