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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二十四章 对神的最高崇拜(1 / 2)

简秋来得很安静,似深秋树叶,只有落时的微弱声,夏萧和阿烛正结束修行,坐在房间里喝茶等饭。他们总是如此,表现得像从未吃过,但在荒原上走了那么久,吃了那么多次咸肉粥,是该吃点新鲜的饭菜,不然嘴巴都咸了。

云国的饭菜没有任何一国的特色,但少油少盐,色香味还算不错,夏萧和阿烛吃着也算开心。每日都有新鲜的蔬菜和荤菜,论谁也伤心不起来,否则就是太不知趣。寄人篱下,毛病不能太多。

简秋提着糕点来,端给夏萧和阿烛。这俩名字他总觉得一念起来就很顺,将这想法一告诉他们,立即引得阿烛高兴,连忙为他倒茶,算是奖励。

阿烛近距离的接触令简秋猝不及防,心跳的速度剧烈加快时,脸上通红。阿烛见着奇怪,夏萧却笑道:

“阿烛这么漂亮的女孩,想必云国也不多吧?”

“千万别误会。”

简秋一口茶险些喷出来,挥手忙令夏萧别瞎想。作为神使,就像一个出家人,一生到尽头都有自己的使命,岂能谈情说爱?如果他不是神使的话,或许会为阿烛所动,这么可爱的女孩引得人不由自主的喜欢,可他除了死,都将执行落于肩上的使命。

“我所行只是想问一些事。”

“问吧,别听夏萧胡说!”

阿烛倒是挺喜欢简秋的,虽说他长得不算特别帅,也没什么过人之处,可阿烛觉得他人不错。女人的直觉很准,准到吓人,比如夏萧现在在吃醋,她闻到了,可酸可酸,但她要作一下。

“可曾有人说过你比较特殊?”

“有啊,你是觉得我特别漂亮呢,还是特别有气质?”

“我觉得你很奇怪。”

“你真是个直男。”

阿烛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引得夏萧直笑,可不是所有人都像他这样幽默风趣。还多亏以前闷骚,积累了不少有趣的事,慢慢知道怎么讨女孩喜欢,不然他也和简秋一样,一句话能把人噎死。

曾经直男的日子,想想就尴尬,特别是和女孩在一起,一秒就原形毕露。现在他学会了拍马屁,或偶尔做个舔狗,使劲的夸阿烛,只为阿烛的好心情。她为自己做的事,令其一辈子都将感激,他这样倒不算什么。

阿烛的眼神和夏萧的笑令简秋有些尴尬,可他擦了擦鼻子,还是说出自己的担忧。

“夏萧,你别担心,我虽说对阿烛有感觉,但那种感觉我苦思冥想,觉得不是儿女情长,而是一个忠诚的信徒,对神产生了某种强烈的反应。”

简秋不相信自己经历了家族仪式还会爱上某个女孩,所以这是唯一的可能。虽说将阿烛和神化为一谈有些疯狂,但阿烛当即称赞的话令其兴奋起来。他就知道,自己不会成为历史上第一个打破规矩的神使。

“厉害呀,这都被你发现身份了,我确实和神有关系,所以好生招待我们吧不然你会后悔的。”

阿烛像个江湖骗子,挺起胸膛,吹捧着自己有多厉害,可她确实如此,有那个资本。

一听她真的和神有关,简秋当即起身,走到她面前,迫不及待的问:

“什么神?”

“神界的三大主神之一。”

“什么关系?”

“我是他搁置于大荒的神识,体验人间疾苦和幸福。”

“真的是主神?”

云国人比其他几个国家更注重对神的敬仰和关注,而对神的最高崇拜,便是变成神!

因此,虽说云国人对神界的探索只停留于猜想和分析,可神肯定也分等级,所以云国人大胆的想象,神界的神肯定也像一个国家的人被分为三六九等,其下是神民,其上是诸神,虽说并未提出主神的思想,可神话中有很多类似的存在。

若是主神,实力肯定极强,简秋狂热的想知道更多关于神的事。因为从来都只是理想状态中的存在,此时既真实摆在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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