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梅竹马两小无猜,话本里的故事,老掉牙了。
不过也许正因为老掉牙了,才会在心里留下最深的印象,让人念念不忘成了心头的朱砂痣,白月光。
“你对我使用幻术?”祈惊阙咬牙切齿,目露凶光:“你在窥探我的内心,利用幻术窥探我的内心?”
我嚣张承认的接话道:“只准你修改我编制,我的记忆,不准我亏待你的内心,这是什么道理?”
“你利用窥探我的内心,变成了我的小酒儿,想让我内心崩溃?”祈惊阙现在的脸色像极了穷凶极恶。
我浅笑出口:“说的幻术,没人能在我面前耀武扬威。”
“我之所以中了你的道,是因为我曾经信任你,可是你把我对你的信任全部土崩瓦解,咱们现在毫无信任可言。”
“你的小酒儿?”我眼带鄙夷的说道:“她早就化成了灰,变成了孤魂野鬼,再也回不来了。”
“你……”
“来人,抓刺客。”
他的话还没落下,我就扯开了嗓子叫。
在皇宫里,我这一嗓子,不亚于就是一记闷雷,震天响。
受了伤的祈惊阙知道这是齐越国,不是他的北凌,也不是我的南疆,在我话音落下,他捂着伤口,翻窗而逃。
翻窗的姿态,要多狼狈,有多狼狈。
不过的血迹,可是顺着他的翻窗,跟随着他。
一盏茶的功夫,越厉彻穿着一身里衣,提着剑来。
我喝着凉茶,打趣着他:“你的地盘真不安全,让刺客随便就进入,你说今日刺客来我这,明日刺客是不是就能去你的寝宫?”
“要是让别人知道你寝宫里藏着一个你在乎的人,他们会不会把你在乎的人抓走,来要挟你呢?”
越厉彻听到我的话,脸色臭的跟黑锅底似的,盯着我身上的血迹:“你的夫君来找你的,我把你交出去,不就什么事情都没有了吗?”
“可以呀。”我害怕的说道:“把我交出去,正好让全天下的人都知道,齐越国主只不过是一个徒有其表之人。”
“每次行兵打仗只不过是运气好而已,别人闯入了他的皇宫,他非但不追究,还给刺客送一个女子,这绝对会成为说书人最爱的桥段。”
越厉彻双眼一瞪:“好好说话。”
我呲牙咧嘴一笑,他这个人啊,就像一个河蚌,有着坚硬的外壳,把外壳剥开,就是柔软的肉。
余生触摸到了他这柔软的肉,才把他收得服服帖帖。
而我刚刚撬开他一点嘴,任重而道远,但是足以让我开心不已了。
“你的十万铁骑明天给我,我从明天开始就帮余生治病,你要在鬼方十六国之内,让他成为过街老鼠。”
我把随手勾勒出来的画像,丢了给他。
越厉彻接过一展开,眼睛贼亮:“画的可真像,你们两个在一个被窝里睡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