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寿村有一句谚语:“男人的头,金难求,摸了就能滚炕头;女人的脚,比身娇,摸了就能睡觉觉!”说的是男人的头一般女人不能摸,摸了就能能滚上上头做那种事;至于女人的脚,更是金贵得很,除了自己家的男人外,一般的男人是别想摸了,如果一个女人同意你摸她的脚,那么就是默许你可以骑在她身上睡觉。《乡+村+小+说+网 手#机*阅#读 》
当大胆的手捏住了怜香的脚的时候,怜香身子猛得颤/抖起来,就仿佛是害病打摆子一般。整个身子不受控制的颤栗起来。随着大胆的手在她的脚上游走,怜香突然有一种想要小解的冲动。这冲动比她以前晚上躺在床上自己扣弄她自己身子更为强烈。
因为有春芳嫂和狗蛋坐在旁边,怜香强忍住了内心想要叫唤的冲动。她只得把头仅仅的埋在饭碗里,借此来掩盖自己的失态。
怜香其实本可以迅速的把脚抽回来,但她此刻却很愿意被大胆这样揉捏她的脚,如果条件允许,她甚至可以让大胆揉捏她的乃子。
大胆闻着怜香秀气的小脚发出带着微微热气的腥臭味道,身子越发的兴奋起来。下边那活儿本来昨晚上已经折腾了一晚上,可此刻却发疯一般的肿胀了起来。
怜香没有穿袜子,光着脚。鞋子是自己手纳的布鞋,脚面是个斜三角开口的,所以露出了整个白/嫩的脚面。每当大胆用手轻轻的摸捏怜香的脚面的时候,怜香的身子总是一阵阵发抖。
“大胆,捡个筷子咋这么慢呢,还等你喝酒呢?”狗蛋不耐烦的催促着大胆,大胆连声应答着,强忍着下边肿胀的不适,迅速的从桌子底下钻了出来。
春芳嫂用异样的眼光盯着大胆,尽管她并没有看到大胆在桌子下边做什么,但女人天生的直觉隐隐的让她觉得有些不对劲。大胆做贼心虚,连筷子擦都没擦就往嘴里塞了一嘴菜。
“狗蛋哥,俺敬你一杯!”大胆端起酒杯,一饮而尽。大胆不善喝酒,平日里很少喝酒,就是喝酒也是小口下肚,喝那么一小点。今天难得好爽一次,看得狗蛋连声喝彩:“狗日的,你总算像个爷们了!”狗蛋说完,也一饮而尽。
“妹子,你的脸咋红了,是不是发烧了?”春芳嫂回头看看怜香,只见怜香满面通红,连同白玉般的脖颈也红成了一片,不由得关切的问了起来。
“没事,嫂子,天有些闷热!”
“哟,天阴了,会不会要下雨?”狗蛋抬眼看了看天,只见原本还很晴朗的天已经渐渐的阴沉下来了。
此刻,饭已经吃得差不多了。春芳嫂端起一杯酒一口喝下,白皙的脸蛋顿时红云密布。借着这一杯酒,春芳嫂站起来说:“怜香妹子,你实话给俺说,你觉得大胆咋样?”
“嫂子,俺….”怜香脸皮薄,支支吾吾的不肯说。
狗蛋看出来了,举着酒杯问大胆:“大胆,你先说说你的意思,今天咱们把话挑明了说,也不枉你嫂子为你跑一趟!”
大胆红着脸站了起来,打了几个酒嗝,喝了几杯酒,头晕乎乎的,大胆使劲的晃了晃脑袋说:“嫂子,俺看上怜香了,就是不知道怜香是啥态度?”
“妹子,该你表态了!”春芳嫂似笑非笑的盯着怜香。
怜香的头低着,支吾了半天才终于说:“嫂子,既然大胆没意见,那剩下的你就看着办吧!”
“好,好,大家都是爽快之人,那么这亲就成了,要不就这几天把婚事给办了?”春芳嫂一拍巴掌高兴的说道。
“嫂子,不行,再过两个月就是俺爹娘的祭日,等过了俺爹娘的祭日再说婚事吧!”大胆的头脑还算清醒,没有马上答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