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李明豹并不是常在美国,更多的时候,是在香港,而香港那边出挑的律师,大多都是英国佬,这些律师并不太让李明豹满意,收费高昂也就算了,对于自己这些华人,服务态度并不怎么样,李明豹之前就遇到过好几次,所以为了让自己心情更加舒畅一些,所以就在美国这边物色一个能够给自己解决麻烦的转职律师,而不再像之前那样,遇到麻烦以后才找律师。
再加上公司现在也需要一个专职的律师,以后甚至还需要一个律师团队,所以这次李明豹就花高价聘请了邓夏这个华裔律师。虽然邓夏能算是华裔,她的父亲是华裔,她的爷爷也是华裔,但邓夏奶奶和母亲,却不是华裔,而是葡萄牙裔和犹太裔。这就照成了邓夏的大体模样虽然是华人模样,但却因为混血的原因,容貌上融合了东方和西方的精华,所谓混血出美女,说的就是邓夏这样的人。
当然,李明豹选择邓夏,并不是以貌取人,毕竟选律师又不是选老婆,能用就行了。李明豹之所以选择她,是因为她的能力天赋很强,并且上升空间还有很多,就算比起那些老牌的律师来,也是不差多少,但由于华裔的身份,在律师事务所里面混得也不算好,挖这么一个人,是捡便宜。
在有能力还有容貌的情况下,李明豹自然要做出最好的选择,即便他不可能和邓夏发生什么其他的关系,但至少放一个养眼智慧的美女在身边,绝对是在提高生活质量,所以选择她,完全没有任何问题。
除了邓夏之外,还有其他的一些人才,涵盖方面包括院线,经纪人管理,周边产业发展,连锁酒店管理,电影幕后统筹等等各方面李明豹急需的人才。
所以这次约翰给李明豹帮的忙,简直是太大了。虽然最后聘用什么的,都是需要李明豹自己花钱来。但要是没有约翰先期给李明豹整理刷选,李明豹也不是那么容易就能够把这些人给召集齐全的。
这次的人才上的丰收,一下子就解决了李明豹的困境,只要这些人能够在最短的时间里面接手李明豹手上的工作,那么李明豹以后的一段时间,他仅仅需要发布一些命令,其他的事情下面的这些人就能够立马解决,完全可以摆脱现有的困境。
甚至于他拍电影,都只需要弄个剧本出来,然后就有专业的统筹把一切问题都解决好,李明豹只要把他需要的电影效果说一遍,他片场都可以不用去,就能够让电影拍摄出来。
总之一句话,李明豹这次欠约翰的人情,实在是太大了。如果没有约翰这样一个土生土长的美国大佬帮李明豹的忙,李明豹那复杂的要求,即便是交给猎头公司,也未必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里面把那么多的人员都给他筹集到一起。从这点上来看,就能明白约翰在美国到底有多大的影响。
这样的影响力,绝对不是有钱就能够办到的,这点李明豹相当的清楚,因为他就算是给再多的钱给猎头公司,他们也办不到这样的事情,也就只有约翰才能那么风淡云清的把事情给处理得妥妥当当的。
所以,在忙完了公司人员招聘以后,李明豹专程的请约翰出来玩了一次,然后又给约翰开了一张一百万美元的支票,以表谢意。虽然一百万美元看起来给得有些多,在美国要买跑车都能买一打。
但无论是李明豹还是约翰,都知道这样的数目对于李明豹之前的条件来说,完全是约翰应得的利益。甚至于换了别人,不是李明豹开口,约翰还未必会那么费心的帮他这个忙。
对于约翰来说,一百万美元,也不算是什么多大的数字,要不是心情好,别说一百万,两百万美元他都未必会帮别人这个忙。也就是李明豹和他有着很大的共同利益,未来或许还有更加深入的合作,再加上梦工厂这块肥肉,所以约翰才会出那么大力气。
( 香江大亨 )